镇江丹阳市四大财税新政扶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发布时间:2008-8-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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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近日,镇江丹阳市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提出了四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这四大财税政策是:对企业以前欠缴的规费暂缓清收,等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再清收,但是当年应缴的规费不得拖欠;认真执行现行的企业扶持政策,及时兑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在国家对扶持资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尚未调整前,从财政上先调拨5000万元扶持企业;在担保公司、小额贷款等方面着手,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这四大财税政策将有利于中小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加快技术改造和创新,培育名优品牌,从而推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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