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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ANJ08691-01SG
招标人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炼焦二期工程及干熄焦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宝钢股份〔2008〕1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建筑面积0平方米,总投资为114500万元。
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炼焦二期工程及干熄焦工程
(2)标段编号:ANJ08691-01SG
(3)工程地点:南京市中华门外新建
(4)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5)建设内容:施工类;设计;设备采购;
(6)结构类型:钢结构
(7)建筑面积:0㎡
(8)工期要求:0日历天
(9)工程合同估算价:19600万元
(10)划分 一个标段
(11)招标内容:冶炼工程;设计招标;其他;
(12)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干熄焦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矿业工程一级(含)以上。
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08年8月21日至 2008年8月27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17:30分,前四天在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格审查方法:
①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已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以后相关资料的内容与本公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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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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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钢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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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南京市中华门外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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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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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邮编:2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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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邮编: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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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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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传真:0258672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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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高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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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人:褚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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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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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1-3371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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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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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08-8-21 8:30到 2008-8-27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四证复印件均需加公章),先到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